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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什么“神通过大”,俺至亲全家所有成员都在加拿大,依法就可以进来。只是加拿大没有一些人宣传的那么恐怖而已:一个问题都都没问。从来没有文件说三年不归不能入境...

CIC原文只是说“可能”不符合居住要求而已。而大使馆明确说有效枫叶卡就可以回加拿大。希望有谁被抓住不让入境的出来吆喝一声。说实话,这么多年了,一个都没有听到。反过来,即使有那么一个两个,也不说明问题。

CIC的原文是如果满足居留要求,不会有人认为生活重心不在加拿大,因此也不会有可能丢失居留权。符合居住要求只是居留权的一个考虑因素,生活重心是更重要考虑因素(留学不影响居住条件就是这么来的,空中飞人这个词也是这么来的),人道主义又是一个考虑因素。

移民问题不单纯是一个国家的内政,会有国际影响,甚至可以比拟为“排华”制造难民什么的。毕竟要“驱逐”的是拥有加拿大政府颁发居留权证书的人,把这些人从国际认为他们的永久居住地(settled)加拿大驱逐出去,100%是在制造难民。

中国向加拿大输出移民是受中加之间的双边条约保护的,不是偷渡美国的买猪仔。正如清朝向前兰芳共和国后来的英属加利曼丹(现马来联邦的一部分)输出移民一样,是有正式双边条约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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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ies, comments and Discussions:

  • 枫下茶话 / 法律 / 谁有类似经历: 夫妻交叉担保是否可行?
    本人在三年前短登后在国内呆了快三年(差10天)于近才又过来了. 如果我在未来二年内因为某些特殊事情需要回国处理(比如祖母病逝之类)而在境外呆的超过10天,是否有所谓“人道主义”考虑下的特殊情况可以不计较天数?

    因为当时是一个人办的,这次在办理老婆团聚。等老婆过来后,我到明年春季可能有不得不回国办的事要呆1-2个月,这样我的移民监天数就不够了,是否我的身份就无法保住,只能让老婆再担保我呢?让老婆再担保我是否可行?老婆是我自己担保过来的,而且有3年担保义务之说,她是否有资格再担保我呢?这种情况是否很可能被拒,或者办理时间更长?有人有这样的先例吗,请发邮件分享经验啊,先行谢过!如果老婆陪伴我回国是否就可以保住我的身份?
    • 不可以。
      • 对某些不可抗力的特殊情况没有所谓人道主义的谅解可能吗?还是说短期离境可以不减天数呢?
    • 俺估计最多入境被警告一下,如果被发现。因为你配偶在加拿大短期离境,上庭法官肯定晦气CIC无聊。
      • 不太明白,你是说我离境超过10天的话还是能够再次入境的,只是可能被警告一下?
        • 1)如果你配偶在,你离境多久都可以入境,至少给你入境上诉;2)被查问的机会很小,特别是短期离境(小于6个月);3)上庭CIC基本没有赢的希望,所以海关估计只会警告你;4)另最新:驻北京大使馆的中文网页说枫叶卡有效期内随时可以回加拿大。
          • 主要是没找到正式法律文件依据,心理总还是有些打鼓,谁有这样做过的经历请分享啊!
            Cadillac很在行,是不是移民顾问或律师,听你这么说,只要我配偶留在加拿大境内呆着,我回国办事呆一两个月,哪怕天数不能再满足730天/5年要求,也能放心顺利返回加拿大?

            谁见过“驻北京大使馆的中文网页说枫叶卡有效期内随时可以回加拿大。”这个说法?我没找到,谢谢!
            • 你看了相关文件也没用,上面就一条“基于人道理由”,具体事情就得移民关当场判断。事实是,如果境内有家人,缺几天没啥,谁家没个急事,或者特殊情况?至于Cadillac引用的那句话大使馆实际上的意思是:
              你的枫叶卡没过期,就不能到大使馆申请临时旅行文件,他们也不会帮你判断你是否还有身份,你必须亲自走/飞趟边境,由边境的入境官员来判断,如果有效,就是移民身份进来;没效,最多给你个临时签证身份处理你的后事而已。但,如果枫叶卡过期,或者没有枫叶卡的人,则不能这样子直接闯关,而必须在大使馆申请才可以。

              不是这个意思:只要枫叶卡没过期,你就可以用"移民的身份"进入加拿大。你要记住,重要的是进入加拿大的身份,到底是“移民”,还是外来人口。
              • 临时身份不说明枫叶卡无效,而是看你此行的目的。如持枫叶卡到美国读书回加拿大,边防认为居住地在美国,回加拿大只能算旅行,给短期入境许可。从华返加也一样。并不涉及枫叶卡是否有效问题,也并不是说不能在加拿大境内工作等。
                • 附注,按照法庭判例,也就是法律:不管你怎么进入加拿大,探亲也好,签证也好,你的永久居民身份立即恢复。除非因法律规定如犯法被剥夺,永久意味着永远,不受什么几年几年的影响。
                  • 如果他们查出你欺骗居住时间,别说这永久身份,就是入籍了,也照样可以给你剥夺了。(这一条是在报纸上看到的)所以这靠“混”进来的人,不是你说的“永久”安枕无忧了。
                    你这些讨论根lz的问题毫无关系,楼主这个问题的答案是,进来必定接受官员查问,事情相告,保住可能性不是一点希望都不可能,跟你说的什么“不管你怎么进”,什么“临时身份不说明枫叶卡无效”之类的混是两码事。就是他手上没有枫叶卡,到加拿大大使馆申请旅行文件,也是可能保留得到身份的。

                    你忘了关键:如果入境官员不知道你的身份失效问题,自然"混"进来暂时无所谓。但如果入境官员是知道移民身份失效的,你拿着临时身份进来不走,试试看?

                    坐飞机进来的,没有不被查问的。别拿着陆路进来的人讨论,我说的例子也全都是坐飞机的人.

                    没人给你讨论居住时间不够了,用其他什么方法"混"进来问题,lz这个根本用不着你这些理论,就“人道理由”和"ties in canada"就已经足够了,而这些都是工作手册上的东西,用不着什么法庭依据。
                    • 谢谢各位的热心解答!我是很长时间没回老家看父母了,他们身体状况欠佳,想带老婆回去看一趟父母,时间也许两周就够了,但对我两周就不够移民监天数了,从各位高人的指点来看这是不是可以算“人道理由”回来保住身份应该是问题不大了?
                      • 还是只能这么说:希望还是有的。说大说小,我现在说了没用,你不用绝望就是了。
              • 附注:你的永久居民卡(枫叶卡)可以和你的任何一本有效护照一起使用。别砸俺砖头,俺什么都没说。
            • 不想在有效上面纠缠,各安天命,领事馆估计都被搞烦了,还要特此声明:枫叶卡...是证明...是合法加拿大永久居民的文件。如果你持有有效的永久居民卡,你可以于任何时间返回加拿大。你不需要向使馆申请任何其他文件。
              • 你自己去读cic的工作文件好了,是否能用移民身份进入加拿大,里面条件写得很清楚,照你这说法,任何一个有枫叶卡的人,只要枫叶卡没过期,他可以连续在加拿大境外呆上4年多,还可以大摇大摆进来。满2年的那条规矩也干最别定了
                • 我什么都没说,有问题打倒驻北京大使馆问去。IP电话费并不贵。一个小时才几毛钱。
                  • 早跟你说了,字面意思跟实际操作完全两回事,你这样强调的后果只会有我上面的误解。
          • 长期征集:谁有无法满足5年内住2年的条件而持枫叶卡再次进入加拿大的经历?请分享...感激如滔滔江水...
            • 也不用长期征集了,我知道有很多这样的进来了,非要看人家的过程,你到001论坛上搜好了,但没有人能保证你一定能回来,只能说,希望还是有的,不是不可能。过程也都是接受盘问,实情相告,然后就回来了。
              • 换一句话说:有被盘查的,有不被盘查的。没有人保证你一定被查。不确定被查的就一定比不被查的多。
                • 你又在瞎猜了,坐飞机进来的,没有不被查问的。别拿着陆路进来的人讨论,我说的例子也全都是坐飞机的人。你见过坐飞机入境,官员问都不问的?
                  • 真人真事,很多,我的至亲都是这样进来的。护照上面清清楚楚离开了三年,问都不问。开个玩笑,被查问的人应该晦气一下为什么自己额头上面凿着“坏人”两个字,或者为什么今年的流年不利。
                    • 还“都”是?您老人家的至亲都这样子经常离开3年?
                      • 我们不觉得有什么问题,也乐意和移民局打官司。当然我们会小心收集证据,征询专家意见,雇用律师。几年前已经赢过一次了,不介意再打一次。个人而言,打赢官司好处可以很大,我们现在每个月可以省好几千块钱都是承蒙法官大人的判决。
                        • 你就不用在这里咱三卖弄你们家里的人的本事了,各人都有各人的情况,那些人要是有你和你“至亲”们的本事就不需要在这里问那些问题了。
                          一两个各案没有任何推广的意义,你那些理论要是那么容易推广,各国加拿大大使馆网站也就不写那些规定了。干脆大家都按你家人的办法好了,有了问题都请你家律师。
                    • 咳,您光这么说也说服不了大家,能分享您家至亲离开三年又顺利入境的过程吗?这样大家说不定一对号如坐就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了。
                      • 什么都没干。我们原来也作最坏打算,作了一大叠公证材料,联系电话什么的,至于律师更是常备了。至亲和别人喝茶,某老移民说多着去了。至亲就安心过来了。过关的时候什么都没问就进来了。我们也意外啊,不是广大华人受压迫受歧视吗?
                        • "某老移民说多着去了"?PR天数不够还进来的人多着去了?现在听到的情况都是:只要赶冒点险,大胆买票过来就是,一般都进来了,也不用打官司。谁听说过到了加拿大海关被赶回去的吗?或者只是给个十天的临时签证进来处理善后事务就回去的?
                          谁有没有听说过失败的案例?
                        • Cadiac神通就是广大,你至亲能近来是不是因为你是公民在加拿大境内?
                          • 没有什么“神通过大”,俺至亲全家所有成员都在加拿大,依法就可以进来。只是加拿大没有一些人宣传的那么恐怖而已:一个问题都都没问。从来没有文件说三年不归不能入境...
                            CIC原文只是说“可能”不符合居住要求而已。而大使馆明确说有效枫叶卡就可以回加拿大。希望有谁被抓住不让入境的出来吆喝一声。说实话,这么多年了,一个都没有听到。反过来,即使有那么一个两个,也不说明问题。

                            CIC的原文是如果满足居留要求,不会有人认为生活重心不在加拿大,因此也不会有可能丢失居留权。符合居住要求只是居留权的一个考虑因素,生活重心是更重要考虑因素(留学不影响居住条件就是这么来的,空中飞人这个词也是这么来的),人道主义又是一个考虑因素。

                            移民问题不单纯是一个国家的内政,会有国际影响,甚至可以比拟为“排华”制造难民什么的。毕竟要“驱逐”的是拥有加拿大政府颁发居留权证书的人,把这些人从国际认为他们的永久居住地(settled)加拿大驱逐出去,100%是在制造难民。

                            中国向加拿大输出移民是受中加之间的双边条约保护的,不是偷渡美国的买猪仔。正如清朝向前兰芳共和国后来的英属加利曼丹(现马来联邦的一部分)输出移民一样,是有正式双边条约保护的。
                            • 听说的顺利进来的都是有家人在加拿大境内的,没有听说过没有家人在加身份过期还顺利进来的,不知有没有这样的上来通报一下啊。
                              • 就是。有家人都不在加拿大,五年内住不够两年而顺利入境的吗?
                                • 港人, 大把
                                  • 那么,他们都能顺利入籍吗?
                                    • 港人还能持双重国籍呢, 国人能比吗?
                                      • 我没听说过大陆人不能持双重国籍。是否持有是个人选择,但请尊重ustax的劳动。她/他的经典帖子已经看到各大论坛转贴了。中国从来就没有不允许你持有两个国籍,只是规定持双重国籍时法律的适用问题而已。
                                        • 别逗了, 哪天跟你持双护照创一回关?
                                          • 讨论来讨论去,看看是不是只有和加拿大没有失去联系的才能顺利入境(象有在加国境内有亲人、有房产、每年及时报税等等的情况),而短登后和加拿大没有任何关联的就不能顺利入境呢?
                                            • 没有报道,没有案例。排除漏网的,欢迎大伙踊跃尝试,在边境自首,让更多的人知道结果。
                                              • “有中国移民在美国犯法后被处以极刑的吗?”“没有报道,没有案例”,结论:中国移民美国以后,犯啥法都不会被处以极刑的。
                                                • 你的逻辑漏洞在于:有报道有其他国家的移民被美国处死了。用特例推出一般结论。
                                              • 孤陋寡闻了吧,身份都没,谁还来这里发帖子?官方网站一大把官司材料供您老人家慢慢研读,打官司成功跟失败的都有。
                                                • 这就是说,如果五年内没住够两年,并且和加拿大没有联系(相当于一直是非税务居民的)的,肯定会失去移民身份而不能顺利入境。
                                                • 只看了前四个,没有发现什么新东西。第一个,宪法不保护失去身份的移民;第二、三,申诉人理由不可信说谎;第四,(中国人,妻子子女在加拿大,本人在中国工作上学)批准。
                                                • 你的逻辑漏洞在于:在这里发贴并不需要加拿大身份。反而,越是身份被剥夺了而本人又想保留的才越有“动力”发贴。
                                          • 你怎么知道我没干过。中国有哪一条法律说不允许持两本以上护照进入中国的。
              • 问一个弱智的问题: 001论坛在哪里?我想去看啊
                • www.001.com.cn, 移民加拿大部分,啥帖子你得自己搜了
                  • 那里面很乱不好搜,没找到呢.用"身份过期"之类的词没搜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