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经过魏晋南北朝的长期战乱,李唐王朝建立以后,对汉以来形成的政治权力分配格局进行了较大的变革。但是这种变革在制度设计时便包藏了皇帝的私心,并不是寻求尽可能合理的权力制衡,而是将权力的天平悄悄地拨向了帝权和中央权力一侧。这里的要诀便是,分解相权,繁化地方行政体制以削弱地方政府行政的自主权。
唐朝的中央政府分为中书、门下、尚书三省,就是将汉朝宰相的权力一分为三。中书省司政令,与皇帝相联系;门下省司封驳副署,有对所拟政令的否决权和副署权;而统有六部的尚书省只有行政的执行权,于三省中地位最低。虽然重大国务有三省联席的“政事堂”制度,但是相权的分散只会有利于帝权对相权的制约。还有一个微妙的变化,就是汉朝的御史大夫从宰相属下独立出来,成为御史台,对皇帝负责,专门监督政府行政,不再有权监察皇室。
唐朝地方政府分州县两级,与汉朝相似。但是其享有的权力与汉相比,已经不能同日而语。唐实行府兵制,虽类似于地方军区,但调度权属大将军,州县不得预闻;地方官员的简任权均属中央。为了更加强对地方政府的监视控制,朝廷向各地派出巡回的观察使,并逐渐演变为常驻地方的一个新的权力层次--节度使---中央特派全权代表,接管了地方的军、政、人、财大权,使地方权力迅速向中央集中。至于聪明反被聪明误,节度使权力膨胀以后反过来与中央抗衡,最后酿成安史之乱,并拖累唐王朝走向覆灭,则是朝廷在制度设计时完全没有想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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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的中央政府分为中书、门下、尚书三省,就是将汉朝宰相的权力一分为三。中书省司政令,与皇帝相联系;门下省司封驳副署,有对所拟政令的否决权和副署权;而统有六部的尚书省只有行政的执行权,于三省中地位最低。虽然重大国务有三省联席的“政事堂”制度,但是相权的分散只会有利于帝权对相权的制约。还有一个微妙的变化,就是汉朝的御史大夫从宰相属下独立出来,成为御史台,对皇帝负责,专门监督政府行政,不再有权监察皇室。
唐朝地方政府分州县两级,与汉朝相似。但是其享有的权力与汉相比,已经不能同日而语。唐实行府兵制,虽类似于地方军区,但调度权属大将军,州县不得预闻;地方官员的简任权均属中央。为了更加强对地方政府的监视控制,朝廷向各地派出巡回的观察使,并逐渐演变为常驻地方的一个新的权力层次--节度使---中央特派全权代表,接管了地方的军、政、人、财大权,使地方权力迅速向中央集中。至于聪明反被聪明误,节度使权力膨胀以后反过来与中央抗衡,最后酿成安史之乱,并拖累唐王朝走向覆灭,则是朝廷在制度设计时完全没有想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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