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男友8年前离婚,我和他一年前认识至今。渐渐发现他给前妻及孩子的赡养费一年约一万五。不包括他给他孩子上私立学校的学费,据他说将来还要供养他儿子的大学费用。
我不是坏人,并不是不同意他给赡养费,因为这末多钱不是法院判定的,是他自愿给的。 说是他欠孩子的,只是我和他过的日子很清贫,而他儿子一个生日Party,要1000元。我承受不了了。我有些觉得他当年和前妻离婚,对孩子的愧疚,应该和我无关,不该我买单。将来会有更多的家庭矛盾,我觉得我不该趟这潭浑水,所以做决定之前想听听大家的意见,请轻点拍砖。谢谢。
我不是坏人,并不是不同意他给赡养费,因为这末多钱不是法院判定的,是他自愿给的。 说是他欠孩子的,只是我和他过的日子很清贫,而他儿子一个生日Party,要1000元。我承受不了了。我有些觉得他当年和前妻离婚,对孩子的愧疚,应该和我无关,不该我买单。将来会有更多的家庭矛盾,我觉得我不该趟这潭浑水,所以做决定之前想听听大家的意见,请轻点拍砖。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