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吃了一告票,在温哥华Nanamio Skytrn Stn 上,由于刚搬到这边,当时疏忽了,没看到除了公交车都不能右转进入Stn的标志,果罚$98, 违反ACT125 Disobey Traffic Control Device. 通过icbc查,要扣2点。请教如何处理?我是新来的,非常感谢!
我想问一下:
1. 扣点的记录会一直保留吗?每年还有一度的driver penalty point premium amount (如果被扣总点数大于3的话)
2. 这次的扣点记录会影响到保费吗?
3. 我是第一次拿到告票,但以前我交过一次parking 罚单。我上庭有希望减轻处罚吗?特别是不扣我点?(我的其他情况:刚刚搬家,N驾照)
4. 听说如果你说你不能aford罚款,可以选择做工之类的来代替,具体是怎么回事?有什么优缺点?
先谢了!
我想问一下:
1. 扣点的记录会一直保留吗?每年还有一度的driver penalty point premium amount (如果被扣总点数大于3的话)
2. 这次的扣点记录会影响到保费吗?
3. 我是第一次拿到告票,但以前我交过一次parking 罚单。我上庭有希望减轻处罚吗?特别是不扣我点?(我的其他情况:刚刚搬家,N驾照)
4. 听说如果你说你不能aford罚款,可以选择做工之类的来代替,具体是怎么回事?有什么优缺点?
先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