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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eiorui朋友!取消我们这些在达到国内退休年龄之前出国人员的退休资格是在九十年代或本世纪初造成的,当时法律不健全,实际上就是现在也不健全,象我们这样的人有的凭关系可以拿到,有的拿不到。国内2011年颁布的《社会保险法》,应该是目前最具权威的法律。其中规定:

“个人在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之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其中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这里的“可以”二字的法律觧释就是:加入外籍可以终止养老保险关系,也可以不终止养老关系,不是强迫性的必须终止养老保险关系。我们的疑问是:既然2011年之后的出国人员可以享受这样的待遇,那为什么2011年之前出国人员却不能享受退休养老待遇?我们在中国工作十几﹑二十几乃至三十几年时间內,以“低工资高积累”的形式向国家交纳了高比例养老基金,那么同等条件下的出国人员,理应同等对待。这是我们要向中国政府力争的。
你母亲很幸运,她是在中国退了休才出来的,中国政府对已在中国拿到了退休金的出国人员不会取消他们的退休待遇,所以她的情况对我们没有参照性。但无论如何,我很感谢你的仗义执言,祝你母亲和你全家健康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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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ies, comments and Discussions:

  • 枫下家园 / 金秋年华 / 中国政府现行取消海外华人退休金的做法是违宪违法的!宪法第十三条[保护私有财产]规定:“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刑法第91条规定:“公民的合法收入属于私人财产”。我们曾在中国辛勤劳动几十年,应该得到的退休金是属于合法收入的私人财产,应当受到宪法保护!
    •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二章第一节立法权限第八条的(六)规定:“对非国有资产的征收,只能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因此,要征收我们的属于私人财产的退休金,必须由人大特别立法。中国政府现行由政府部门发文取消我们退休金的做法是越权,是违法的!
    • 别扯淡了,人法理上已经不存在了怎么给你,你没有中国籍。
      • 老人加入外国籍, 确实需要慎重, 最好是保持中国籍, 就不存在这样的问题了. 如果是中国护照, 楼主的退休金, 应该是可以领的吧.
        • 即使保留了中国国籍,仍然保不住你的退休金,请看中国原子能科研院田野(女)副研究员的遭遇,她只出国作访问学者三年,直到退休年龄时,她才发现她早已被除名,现在她已七十多岁,没有退休金和医保,只靠丈夫和亲戚接济过活。
          • 你这个帖子证明了,领取退休金,跟是不是中国护照,有没有加入外国籍没有关系。
        • 楼主的问题是:他被主管部门认为不符合领取退休金的条件。跟是不是中国护照,有没有加入外国籍没有关系。
      • 中国已于制定了《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也就表明,退休金与国籍无关,只与工作国有关。一些外国专家他们可能只在中国工作几年就回去了,但中国将来还得付他们的退休金,为什么对外国专家可以,对我们这些曾为祖国工作几十年的人就不行呢?
    • 中共刚结束的4中全会决定,今后必须实行“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现在这种违宪违法的混乱状态是到了寿终正寝的时候了。请各位拿不到应得中国退休金的老人,积极行动起来,为自己的权益,为帮助中国改进法治而出力。请加入我们的北美退休维权协会。


      加入海外华人华侨退休养老维权协会,请电邮beinei@outlook.com,。 李娟苓女士、李德明先生。
      • 阿Q在电线杆上看到“依法治国”的字样,大喜,回家请人写了状纸把赵太爷告上了法庭。庭长看了把阿Q打了五十大板,骂道:滚出去,看看电线杆写了什么?!阿Q滚出去沿着电线杆看了一圈,发现“在赵太爷的领导下”被他落掉了。阿Q嚎啕大哭.
      • Email 发不出去
        看到你们在枫下论坛发表的有关中国退休养老金权协问题,象是突然感觉有组织了.
        怎么加入组织?
        组织都有那些活动/各例?
        我即将到退休年龄,希望得到你们的帮助,

        在此先谢谢组织!
    • 中国国内的退休金只要有领事馆签发的健在证明就可以拿,我妈已经入籍而且是国内退休以后再过来的,国内每月有6000退休金,在美国也已经工作满40个季度,可以拿每月700多刀的ssi.
    • 按中国的养老金法律,外国人也可以领取养老金 +1
    • 中国政府现行没有取消海外华人退休金的做法。 楼主的问题是:他被某些部门认为不符合领取退休金的条件。跟是不是中国护照,有没有加入外国籍没有关系。
      • 谢谢eiorui朋友!取消我们这些在达到国内退休年龄之前出国人员的退休资格是在九十年代或本世纪初造成的,当时法律不健全,实际上就是现在也不健全,象我们这样的人有的凭关系可以拿到,有的拿不到。国内2011年颁布的《社会保险法》,应该是目前最具权威的法律。其中规定:
        “个人在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之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其中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这里的“可以”二字的法律觧释就是:加入外籍可以终止养老保险关系,也可以不终止养老关系,不是强迫性的必须终止养老保险关系。我们的疑问是:既然2011年之后的出国人员可以享受这样的待遇,那为什么2011年之前出国人员却不能享受退休养老待遇?我们在中国工作十几﹑二十几乃至三十几年时间內,以“低工资高积累”的形式向国家交纳了高比例养老基金,那么同等条件下的出国人员,理应同等对待。这是我们要向中国政府力争的。
        你母亲很幸运,她是在中国退了休才出来的,中国政府对已在中国拿到了退休金的出国人员不会取消他们的退休待遇,所以她的情况对我们没有参照性。但无论如何,我很感谢你的仗义执言,祝你母亲和你全家健康幸福!
    • 两头占可能不违宪,但是是否太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