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我们有adoption cost, 我先生在美国工作,report his US employment income in US and Canada, 美国的会计师说adoption cost 可以claim, 那么我们报加拿大的税的时候,可否再claim一次,这个问题不同的客服回答不同,如果您要是知道,您能给出税法的出处吗?谢谢
-zhuniuniu(猪宝贝);
2015-2-14(#9258260@0)
我不是专业人士,也给不了出处。我的理解:填加拿大税表的时候,就当没有“美国报过税”这回事。adoption cost 当然要报,就跟你报收入一样,美国报了income,在这不是一样报income吗。你的“美国报过税”这回事只反映在 line 405 for Federal and Line 69 for Ontario.
-jameschen6(梦想农庄-神爱世人);
2015-2-14(#92584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