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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吴征怎麽逃了官司——追踪之三

曹长青

在发现了吴征推销L95人寿保险过程中有严重误导,甚至欺骗行为之後,圣路易斯有13个中国留学生家庭的31人联名向大都会保险公司投诉了吴征。据吴征自己在给大都会保险公司的信中统计,这31人中的23个成年人中,其中17人拥有博士学位,除两人只有学士学位以外,全部都有硕士学位。

但无论他们有多高的学历,毕竟他们大多是八十年代末才来美国的中国人,当时对买人寿保险、投资等这类事务并不熟悉,因为在中国时大家都没有经历过。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推销员不诚实的话,自然最有空子可钻。而上述这组中国人明显有一个特点,他们都高学历,多是从学校到学校;由於住在华人不多的中部,所以他们这些多是从华盛顿大学得到学位的人就形成了一个小团体,大家互通信息,互通有无,有事互相帮忙。这种情形在华人散居的地方是很自然的。

吴征以“见面熟”“会拉关系”等特点,很容易进入这个中国人的小圈子,而只要成功地说服这个圈子里的几个人,就足够赢得大家的信任。在中国人少的地方,“乡情”大概是最容易被利用的弱点之一,所以吴征的保险卖得很顺利。

在31名投诉者中,裘小龙被认为是当地中国学者中英语最好的人之一。他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所获英美文学硕士,在国内时曾翻译了不少英美现代诗。1989年来圣路易斯後,又从华盛顿大学获得比较文学博士。他在接受采访时说,“我学的是文学,当时又刚来圣路易斯不久,对美国人寿保险那些英文内容不是很熟悉。而且吴征来我家卖保险时,边介绍那些‘优惠条件’边哗哗地翻了几页那本保险政策文件。作为中国人的习惯,我们又不能让他在旁边坐著,自己一页一页地读那些文件,而且那种保险文件都是印制的,又是美国大公司,我们怎能想到这个上海同乡会误导我们呢?”

吴征在後来的律师取证中表示,他给每一个客户都一行一行地解释了保险文本,但左映雪的妻子说,“当时吴征到我们家,带著个手提电脑,说要解释给我们听,可又说忘记带连接线了。所以就口头给我们讲了一番。他第二次来我们家,又忘带连接线了。”左映雪说,“听他讲的,这简直是最好的一种保险,我们当然完全相信了吴征的解释。後来才发现在几个最重要的东西上被吴征骗了。”

在和吴征打完官司之後还在纽约见过吴征、杨澜的富继义也承认,“吴征和保险公司都有问题。”

现在还在继续打官司的李东则说,“吴征肯定有误导之嫌,这点绝对没错。”根据密苏里的法庭案件资料,在这宗还在继续进行的案子中,李东的指控中用的是欺诈(fraud)这个词,仍主要指控吴征四条:两位数回报;七年不必再交保费;一年以後可以取红利;贷款利息为1%。

那麽吴征和其他保险推销员到底有多大不同?记者打电话向大都会保险公司纽约分公司的几个代理询问,虽然他们提供的是和L95非常类似、但并不完全一样的保险,在几个重大问题上他们的回答都和保险公司提供的文本没有多少差别。比如,他们首先都清楚地表示,头两年内没有任何红利可动用。他们都说投资储蓄部份的利息保证最低有4%,但红利是没有保证的;记者问红利是否有可能是“零”,几个人虽然都回答几乎没有“零”的可能性,但都说这是不能保证有多少的,更不能保证两位数。对於投保者多少年以後就可以不必交保费这个问题,他们的回答仍是不能保证,起码十多年,有人说12到18年,但没有人说十年以下。记者是从一个想买保险的客户角度,而不是作为新闻调查来打的这几个电话。

由此看来,并不是所有的保险经纪人都故意误导客户。那麽吴征为什麽要提供那些误导的信息呢?用吴征自己对律师的解释,他完全是从客户的利益著想,为他们好,认为L95是最适合那些留学生的保险,他想卖得多只是由於自己年轻好胜。吴征去年12月还对《北京青年报》说,他的客户交的保费“都是交给公司的,而不是装入我个人的口袋”。

他当时也是这样跟那些留学生们说的:他有很高的年收入,不拿回扣。不拿回扣这一条,就自然推掉了为了回扣而不顾客人利益拼命推销的嫌疑,於是更容易得到人们的信任。但事实是,吴征从他推销的保险费中,第一年拿55%的回扣,以後逐年递减。当然他最後的净收入没有这麽多,因为保险公司要扣掉他在公司的一些花销。

据纽约一位从事保险生意的朋友介绍,经纪人第一年拿55%的回扣是常规做法,虽然以後逐年递减,但只要这个人一直交保费投保,经纪人就一直可从中得到几个百分点的回扣,例如第二年16%,第三年11%,最後一直拿3%。正因为如此,经纪人才一定不可以误导投保人,要认真地建立起自己的信誉;只有信誉好客户才可能一直投保,你也才可能一直拿著回扣。

圣路易斯的留学生们认为,正是由於有这麽高的回扣,所以吴征才鼓动他们一家一家的大人、孩子们都买了L95保险。左映雪说,“我们这些人的家庭情况、经济收入各有不同,也应该买不同的保险才对。”

那些中国留学生在发现被误导後,开始并没有打官司,只是联名向大都会保险公司客户部投诉,表示他们买保险是受推销员误导,对他们买的L95这种保险的政策并不熟悉。但他们并没有打算把保金要回来,只是要求换一种保险。据投诉吴征的留学生表示,由於吴征跟大都会保险公司的当地分公司经理讲了很多他们的坏话,导致保险公司不仅没有同意给他们换保险,分公司也乾脆不理他们的投诉了。

这些留学生们只好又写信向密苏里州政府的保险部投诉。州政府很重视,立刻要求大都会保险公司调查。在这种情况下,大都会保险公司开始调查吴征的情况。於是吴征给大都会保险公司写了一封长达六页纸、单行打字的信。在这封信中,吴征不仅没有承认他在任何地方有任何误导,反而指控了这些投诉者几项严重“罪名”,说他们“是一组聪明、专业的人们,他们尝试玩过这个制度(This is a group of smart, professional people who try to out-smart the system)。”吴征说这些留学生撒谎,想靠谎言白捡两年保险。他甚至要求大都会保险公司追究这些留学生的法律责任。

大都会保险公司把吴征和他的部门经理的信一起寄给了密苏里州保险部门,作为对这件事情的解释。吴征这封信写得很有“质量”,颇有能打动美国人之处。所以在收到吴征这封信之後,密苏里州保险部门就否决了那些学生们的投诉。他们给投诉者回信表示,你们之间已经不是一个简单的保险问题,而是有其他纷争,这已经超过了我们的管理范围;你们要是再不满意,只能自己请律师了。

这时留学生们没有办法了,尤其是州政府转来吴征的信,其内容相当激怒了他们,於是决定上告,通过法律解决。据1994年1月圣路易斯巡回法庭的档案,当时的原告有学生学者及家属共36人。当地一个美国律师阿兰.金布雷尔(Allan Kimbrell)认为他们的案子一定能赢,所以接下来,不打赢不收费。在被起诉之後,大都会保险公司妥协,提出让步方案:退回全部保费,再加9%的利息。在这种情况下,大部份起诉的人接受了这个方案。

那位在纽约从事保险生意的朋友介绍说:一般和保险公司打官司不是那麽容易的,他们资金雄厚,雇用最好的律师,打赢不容易;尤其是和推销员之间发生口头涉嫌误导之事,没有记录和证据,难以说清楚。因为最後合同是和保险公司签署的,而且有10天的反悔期,如果认为保险政策文件和推销员说的不一样,有出入,或投保者不满意这个保险或任何原因,保险公司都全额退回保费,取消合同。而这些留学生不仅早过了10天期限,而且是在投保两年多後才投诉、要求退保的。但保险公司对这个案子之所以重视,愿意退款和解,明显是因为从逻辑和常理判断,30多个人都来投诉一个没有任何错误的推销员显然是不合情理的。而大都会雇用吴征本身,就不得不对吴征的错误负责任。

但对於这个和解方案,有七个留学生家庭不肯接受,坚持要打官司,同时告吴征和大都会保险公司,要讨回一个公道和说法。但律师金布雷尔在支持他们继续打这个官司的同时提出放弃告吴征,而只告大都会保险公司。

吴征对《北京青年报》说,当时人们之所以把他从被告中撤除改为只告保险公司,是由於双方律师沟通之後,认为是保险公司的产品有误导,而吴征只是推销这种本身有问题的产品而已。

但据告他的留学生们解释,律师之所以提出把吴征从被告中删除是因为,第一,吴征没有什麽钱,他输了就可以申请破产,所以留学生们即使赢了,也得不到实际利益的好处,只是得到一个说法而已。律师强调应该在讨说法的同时必须讨回实际利益。

第二,在取证中,律师了解道:吴征所在的整个分公司都被大都会保险公司关闭了,吴征卖掉了房子,妻子离婚走了,他说要搬到南加州,又说很快要回中国,而且可能永久性地住在香港。

吴征在圣路易斯注册的“博纳公司”(Bruno Wu & Associates)除了他自己,没有一个雇员。律师在“取证”时问今後怎样可以找到他,吴征说寄信给他的公司。律师说你公司只有你一个人,你要走了,怎麽能找到你呢?吴征回答,你只要把信寄到这个公司地址,会有人转的。律师问他在上海有公司吗,吴征回答说有;律师问他要地址,吴征说记不清楚了,以後通过他的律师给。金布雷尔不放心,问他在香港或中国的电话,他也说不记得,以後再告诉。

从取证材料中可以看出,原告的律师难掩对吴征可能跑回中国再也找不到了的担忧之情。那时候的吴征,绝不是今天中国最大门户网站的最大股东、更不是全中国知名的“公众人物”。如果他真“消失”在中国,谁也没有办法。

留学生们认为律师分析的有道理,最後同意从被告中撤掉吴征,只告大都会保险公司。但是其中一个人坚决不同意把吴征从被告中拿下来,他就是现在还在继续打官司的李东。但律师坚持,他也没有办法。根据圣路易斯巡回法庭的记录,最後是由七个留学生家庭的20人作为原告,告大都会保险公司。

该案排了三年之後,1996年在圣路易斯市东区法庭准备开庭。吴征也被从中国传回来,在圣路易斯的旅馆等待出庭。据左映雪回忆说,当天原告们从早晨就开始等待,一直等到下午。而被告的律师一直拿著手提电话一遍遍和纽约总部联系。直到正式开庭之前十几分钟,原告们都坐进了法庭,大都会保险公司的律师放下了手提电话,要求和原告的律师紧急磋商,提出了大都会保险公司让步、和留学生们庭外和解的方案。

根据这个方案,不仅原告中国留学生的全部保费被退回,而且给予赔偿。根据保险公司和原告达成的协议,赔偿金额不可以公开。但有一点他们表示,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远远、远远多於吴征曾经承诺的两位数字的红利。”

留学生们的律师说,这是他当律师以来听到的最好的赔偿方案,劝这些中国学生一定要答应,并表示,如果他们接受这个方案,他愿意把自己应该得到的律师费从赔偿额的三分之一降到四分之一。在这种情况下,七个家庭中有六家同意了接受这个赔偿方案。但李东坚持不干,要求继续把官司打下去,通过法庭解决。由於李东没有同意,导致其他原告平均少得了四千多美元的赔偿费,因为保险公司的方案是,如果全部原告都撤诉,就给予最佳方案的赔偿金额;如果不是全部都撤诉,则退到次好的赔偿方案。

李东之所以坚持要把官司打下去,用他自己的话说是“一定要讨个说法,因为吴征那封信对我们伤害实在是很大的。”所以在他新的起诉中,他不仅告大都会保险公司的经纪人吴征误导、欺骗,还告吴征诽谤。

圣路易斯的那些华人们谈起吴征这封信至今仍耿耿於怀,愤怒不已,那麽这封信到底在哪些地方伤害了他们?吴征的陈述到底有多少与事实不符?吴征的“第一桶金”里,到底有多少是从留学生们身上赚的?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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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枫下家园 / 钱财税务 / 一值是本能的不喜欢人寿保险这种东西。。。想听听大家的意见:为啥要买,买多少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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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长青

      在发现了吴征推销L95人寿保险过程中有严重误导,甚至欺骗行为之後,圣路易斯有13个中国留学生家庭的31人联名向大都会保险公司投诉了吴征。据吴征自己在给大都会保险公司的信中统计,这31人中的23个成年人中,其中17人拥有博士学位,除两人只有学士学位以外,全部都有硕士学位。

      但无论他们有多高的学历,毕竟他们大多是八十年代末才来美国的中国人,当时对买人寿保险、投资等这类事务并不熟悉,因为在中国时大家都没有经历过。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推销员不诚实的话,自然最有空子可钻。而上述这组中国人明显有一个特点,他们都高学历,多是从学校到学校;由於住在华人不多的中部,所以他们这些多是从华盛顿大学得到学位的人就形成了一个小团体,大家互通信息,互通有无,有事互相帮忙。这种情形在华人散居的地方是很自然的。

      吴征以“见面熟”“会拉关系”等特点,很容易进入这个中国人的小圈子,而只要成功地说服这个圈子里的几个人,就足够赢得大家的信任。在中国人少的地方,“乡情”大概是最容易被利用的弱点之一,所以吴征的保险卖得很顺利。

      在31名投诉者中,裘小龙被认为是当地中国学者中英语最好的人之一。他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所获英美文学硕士,在国内时曾翻译了不少英美现代诗。1989年来圣路易斯後,又从华盛顿大学获得比较文学博士。他在接受采访时说,“我学的是文学,当时又刚来圣路易斯不久,对美国人寿保险那些英文内容不是很熟悉。而且吴征来我家卖保险时,边介绍那些‘优惠条件’边哗哗地翻了几页那本保险政策文件。作为中国人的习惯,我们又不能让他在旁边坐著,自己一页一页地读那些文件,而且那种保险文件都是印制的,又是美国大公司,我们怎能想到这个上海同乡会误导我们呢?”

      吴征在後来的律师取证中表示,他给每一个客户都一行一行地解释了保险文本,但左映雪的妻子说,“当时吴征到我们家,带著个手提电脑,说要解释给我们听,可又说忘记带连接线了。所以就口头给我们讲了一番。他第二次来我们家,又忘带连接线了。”左映雪说,“听他讲的,这简直是最好的一种保险,我们当然完全相信了吴征的解释。後来才发现在几个最重要的东西上被吴征骗了。”

      在和吴征打完官司之後还在纽约见过吴征、杨澜的富继义也承认,“吴征和保险公司都有问题。”

      现在还在继续打官司的李东则说,“吴征肯定有误导之嫌,这点绝对没错。”根据密苏里的法庭案件资料,在这宗还在继续进行的案子中,李东的指控中用的是欺诈(fraud)这个词,仍主要指控吴征四条:两位数回报;七年不必再交保费;一年以後可以取红利;贷款利息为1%。

      那麽吴征和其他保险推销员到底有多大不同?记者打电话向大都会保险公司纽约分公司的几个代理询问,虽然他们提供的是和L95非常类似、但并不完全一样的保险,在几个重大问题上他们的回答都和保险公司提供的文本没有多少差别。比如,他们首先都清楚地表示,头两年内没有任何红利可动用。他们都说投资储蓄部份的利息保证最低有4%,但红利是没有保证的;记者问红利是否有可能是“零”,几个人虽然都回答几乎没有“零”的可能性,但都说这是不能保证有多少的,更不能保证两位数。对於投保者多少年以後就可以不必交保费这个问题,他们的回答仍是不能保证,起码十多年,有人说12到18年,但没有人说十年以下。记者是从一个想买保险的客户角度,而不是作为新闻调查来打的这几个电话。

      由此看来,并不是所有的保险经纪人都故意误导客户。那麽吴征为什麽要提供那些误导的信息呢?用吴征自己对律师的解释,他完全是从客户的利益著想,为他们好,认为L95是最适合那些留学生的保险,他想卖得多只是由於自己年轻好胜。吴征去年12月还对《北京青年报》说,他的客户交的保费“都是交给公司的,而不是装入我个人的口袋”。

      他当时也是这样跟那些留学生们说的:他有很高的年收入,不拿回扣。不拿回扣这一条,就自然推掉了为了回扣而不顾客人利益拼命推销的嫌疑,於是更容易得到人们的信任。但事实是,吴征从他推销的保险费中,第一年拿55%的回扣,以後逐年递减。当然他最後的净收入没有这麽多,因为保险公司要扣掉他在公司的一些花销。

      据纽约一位从事保险生意的朋友介绍,经纪人第一年拿55%的回扣是常规做法,虽然以後逐年递减,但只要这个人一直交保费投保,经纪人就一直可从中得到几个百分点的回扣,例如第二年16%,第三年11%,最後一直拿3%。正因为如此,经纪人才一定不可以误导投保人,要认真地建立起自己的信誉;只有信誉好客户才可能一直投保,你也才可能一直拿著回扣。

      圣路易斯的留学生们认为,正是由於有这麽高的回扣,所以吴征才鼓动他们一家一家的大人、孩子们都买了L95保险。左映雪说,“我们这些人的家庭情况、经济收入各有不同,也应该买不同的保险才对。”

      那些中国留学生在发现被误导後,开始并没有打官司,只是联名向大都会保险公司客户部投诉,表示他们买保险是受推销员误导,对他们买的L95这种保险的政策并不熟悉。但他们并没有打算把保金要回来,只是要求换一种保险。据投诉吴征的留学生表示,由於吴征跟大都会保险公司的当地分公司经理讲了很多他们的坏话,导致保险公司不仅没有同意给他们换保险,分公司也乾脆不理他们的投诉了。

      这些留学生们只好又写信向密苏里州政府的保险部投诉。州政府很重视,立刻要求大都会保险公司调查。在这种情况下,大都会保险公司开始调查吴征的情况。於是吴征给大都会保险公司写了一封长达六页纸、单行打字的信。在这封信中,吴征不仅没有承认他在任何地方有任何误导,反而指控了这些投诉者几项严重“罪名”,说他们“是一组聪明、专业的人们,他们尝试玩过这个制度(This is a group of smart, professional people who try to out-smart the system)。”吴征说这些留学生撒谎,想靠谎言白捡两年保险。他甚至要求大都会保险公司追究这些留学生的法律责任。

      大都会保险公司把吴征和他的部门经理的信一起寄给了密苏里州保险部门,作为对这件事情的解释。吴征这封信写得很有“质量”,颇有能打动美国人之处。所以在收到吴征这封信之後,密苏里州保险部门就否决了那些学生们的投诉。他们给投诉者回信表示,你们之间已经不是一个简单的保险问题,而是有其他纷争,这已经超过了我们的管理范围;你们要是再不满意,只能自己请律师了。

      这时留学生们没有办法了,尤其是州政府转来吴征的信,其内容相当激怒了他们,於是决定上告,通过法律解决。据1994年1月圣路易斯巡回法庭的档案,当时的原告有学生学者及家属共36人。当地一个美国律师阿兰.金布雷尔(Allan Kimbrell)认为他们的案子一定能赢,所以接下来,不打赢不收费。在被起诉之後,大都会保险公司妥协,提出让步方案:退回全部保费,再加9%的利息。在这种情况下,大部份起诉的人接受了这个方案。

      那位在纽约从事保险生意的朋友介绍说:一般和保险公司打官司不是那麽容易的,他们资金雄厚,雇用最好的律师,打赢不容易;尤其是和推销员之间发生口头涉嫌误导之事,没有记录和证据,难以说清楚。因为最後合同是和保险公司签署的,而且有10天的反悔期,如果认为保险政策文件和推销员说的不一样,有出入,或投保者不满意这个保险或任何原因,保险公司都全额退回保费,取消合同。而这些留学生不仅早过了10天期限,而且是在投保两年多後才投诉、要求退保的。但保险公司对这个案子之所以重视,愿意退款和解,明显是因为从逻辑和常理判断,30多个人都来投诉一个没有任何错误的推销员显然是不合情理的。而大都会雇用吴征本身,就不得不对吴征的错误负责任。

      但对於这个和解方案,有七个留学生家庭不肯接受,坚持要打官司,同时告吴征和大都会保险公司,要讨回一个公道和说法。但律师金布雷尔在支持他们继续打这个官司的同时提出放弃告吴征,而只告大都会保险公司。

      吴征对《北京青年报》说,当时人们之所以把他从被告中撤除改为只告保险公司,是由於双方律师沟通之後,认为是保险公司的产品有误导,而吴征只是推销这种本身有问题的产品而已。

      但据告他的留学生们解释,律师之所以提出把吴征从被告中删除是因为,第一,吴征没有什麽钱,他输了就可以申请破产,所以留学生们即使赢了,也得不到实际利益的好处,只是得到一个说法而已。律师强调应该在讨说法的同时必须讨回实际利益。

      第二,在取证中,律师了解道:吴征所在的整个分公司都被大都会保险公司关闭了,吴征卖掉了房子,妻子离婚走了,他说要搬到南加州,又说很快要回中国,而且可能永久性地住在香港。

      吴征在圣路易斯注册的“博纳公司”(Bruno Wu & Associates)除了他自己,没有一个雇员。律师在“取证”时问今後怎样可以找到他,吴征说寄信给他的公司。律师说你公司只有你一个人,你要走了,怎麽能找到你呢?吴征回答,你只要把信寄到这个公司地址,会有人转的。律师问他在上海有公司吗,吴征回答说有;律师问他要地址,吴征说记不清楚了,以後通过他的律师给。金布雷尔不放心,问他在香港或中国的电话,他也说不记得,以後再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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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学生们认为律师分析的有道理,最後同意从被告中撤掉吴征,只告大都会保险公司。但是其中一个人坚决不同意把吴征从被告中拿下来,他就是现在还在继续打官司的李东。但律师坚持,他也没有办法。根据圣路易斯巡回法庭的记录,最後是由七个留学生家庭的20人作为原告,告大都会保险公司。

      该案排了三年之後,1996年在圣路易斯市东区法庭准备开庭。吴征也被从中国传回来,在圣路易斯的旅馆等待出庭。据左映雪回忆说,当天原告们从早晨就开始等待,一直等到下午。而被告的律师一直拿著手提电话一遍遍和纽约总部联系。直到正式开庭之前十几分钟,原告们都坐进了法庭,大都会保险公司的律师放下了手提电话,要求和原告的律师紧急磋商,提出了大都会保险公司让步、和留学生们庭外和解的方案。

      根据这个方案,不仅原告中国留学生的全部保费被退回,而且给予赔偿。根据保险公司和原告达成的协议,赔偿金额不可以公开。但有一点他们表示,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远远、远远多於吴征曾经承诺的两位数字的红利。”

      留学生们的律师说,这是他当律师以来听到的最好的赔偿方案,劝这些中国学生一定要答应,并表示,如果他们接受这个方案,他愿意把自己应该得到的律师费从赔偿额的三分之一降到四分之一。在这种情况下,七个家庭中有六家同意了接受这个赔偿方案。但李东坚持不干,要求继续把官司打下去,通过法庭解决。由於李东没有同意,导致其他原告平均少得了四千多美元的赔偿费,因为保险公司的方案是,如果全部原告都撤诉,就给予最佳方案的赔偿金额;如果不是全部都撤诉,则退到次好的赔偿方案。

      李东之所以坚持要把官司打下去,用他自己的话说是“一定要讨个说法,因为吴征那封信对我们伤害实在是很大的。”所以在他新的起诉中,他不仅告大都会保险公司的经纪人吴征误导、欺骗,还告吴征诽谤。

      圣路易斯的那些华人们谈起吴征这封信至今仍耿耿於怀,愤怒不已,那麽这封信到底在哪些地方伤害了他们?吴征的陈述到底有多少与事实不符?吴征的“第一桶金”里,到底有多少是从留学生们身上赚的?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我们的推销代表是Jason Deng 邓继新。。。才发现和吴征的推销手段一模一样。。。上当都没有地方投诉。。。
    • 买保险要根据自己的身价来定。马拉多纳为他的腿投保一千万,因为人家的腿能给他带来那么多的效益。我们的腿你也投一千万?
      • 可能是我的偏见:感觉保险行业是挖东墙,补西墙。。本身不创造增值财富。。
        • 是偏见。包括现在的经济杠杆,真能创造财富吗?不是,改变资金流向而已。
          • 嗯,你是说房贷?。。凡是炒作的东西,都是在玩心理游戏。。。追涨不追跌。。一有风吹草动,即会崩溃。。
          • 直接创造财富的不多了,大部分服务业都不创造财富,但是西方(东方)主要就业领域。西方经济学就这么理论的。
            不过,人寿保险就是一人有难大家承担,对社会还是有用的。
        • 保险只是风险转移 不能指望发家致富
          • 根本没指望它发财。。。可能是个性差异,我个性粗旷,反而我先生细腻,他想填补“万一发生 ”的漏洞。。。我觉得没必要。。。就像有人喜甜,有人喜咸。。不在一个频道上。。。
            • 保险就该是保险的意义:“以防万一”,所要考虑的是那个“万一”发生后需要什么样的保证来渡过难关。投资就应该按投资分析风险和回报-许诺的回报越高风险也一定越大。混在一起容易被搅昏。
            • 保险的概念是经济补偿 不是预防 对有孩子的家庭更有说服力 另外比如旅游保险 身边不少人来探亲访友出意外进医院了或者没保险忍着不去就医 虽然概率低 但也是在意外发生时给自己一个从容的选择
        • 那到是,买保险的人肯定比拿到保险的人多,否则保险公司不都倒闭了?这就看个人概率了。
    • 很少有人是因为喜欢才买的人寿保险的,大多数人都是因为担心意外才买的.如果你有一个价值100万的房子,你一定会给它买房屋保险,但实际上你的价值比房子更高,就是5万的收入,20年后也有100万了.那为什么不考虑一下人寿保险呢?
    • 保险是为了保障你遇到意外时渡过没来渡不过去的艰难时刻的。如果万一你先生有个意外,你自己在经济上能够度过难关,那就不用买保险。如果指望一笔钱来度过难关,那就需要。
      • 那是马匹拍在牛身上。。根本不需这笔钱。。。 +1
        • 既然不需要这笔钱,那当然就不用买了
          • 人家就是喜欢买。。。 +1
            • ?什么意思?不是你在问要不要买吗?
    • 这是为了保护家里的SURVIVOR,我认为很有意义,是逝去的人给在生之人的爱。
      • 适合杨教授买给翁帆.这样他赚了一笔.
        • 青春无价,同学。
          • 针对谁来讲, 再青春,也无法让教授自己把时钟倒拨.
    • 我觉得保险不单给你自己受益的,也是给你爱的人一分保障。你觉得如果发生任何事情,你们可以应付过去。那就不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