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他们搞错了,所以刚给CRA打了电话,通过电话彻底颠覆了我对RRSP的理解。情况是这样的,2007年买房子时我们各从RRSP账户上取了20,000作为downpayment,只不过老公的是自己的RRSP账户,我的是spouse RRSP账户 (老公是contributor,我是annuitant),我那时还没有自己的RRSP账户。当2009年第一次还HBP时,我的理解是你从哪个RRSP账户拿出来的HBP,就要还回哪个账户(这样理解对吗)?所以每年都单独把HBP的还款都放到那两个曾经取出钱的RRSP账户中,然后各自申报HBP。直到刚才跟CRA的通话,才被告知spouse RRSP账户下的还款只能算到contributor名下,不能算作Annuitant名下。这就是为什么他们重新做了assessment。可是我又多嘴问了一句为什么前几年就可以算在我的名下?这回可好了,他们要才2009年开始重新算。CRA这样做对吗?万能的rolia,请帮帮忙。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