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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不过的YNY同学对DAYCARE居然要她们付退DAY-CARE的罚金非常气愤,我也同愤,但她担心被DAYCARE追索而永无宁日,所以三刀给他发个贴,让他不必担心对方会为这点小钱来玩黑的百的。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可怜的YNY同学问是否可以回信说对方因为ABUSE了他孩子,所以她拒绝付罚金,是否会影响她的信用,我觉得本刀以下回答也只能帮忙有限,请网上的法律界牛人伸嘴发言,一同帮帮咱这位同胞吧。

因为并无什么隐私问题,而大家都可能遇到这种情况,故张告大家共谋智策。三刀有说的不对的,还请能人矫正。

-------------三刀回信-------------------------------
You are welcome yny.

First of all don't feel bad that your husband can't help you. This is a complicated matter so if he was not exposed to the legal area it is perfectly normal that he wants to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The reason I ask you not to write to the day-care company (just call them) is that you don't want to leave any record that they can use potentially against you. It works like this in medium-large companies: If you are accusing them of breaching of contract, such as the wording of "did not fulfill the duty of care" or "violated the fiduciary responsibilities". These are in the domain of civil lawsuit, in a civil lawsuit, 90% of the cases ended up with settlements, it means no one actually goes to the court, both parties end up sit down and negotiate the terms of compensation. This is normal for any business so the management have more rights to make that judgment call on whether to further pursue the collection of balance or simply forget about the whole thing or just compensate you in exchange of the free of legal trouble. This is what you want.

If you start to use terms such as "physically abused my child", this is right away in the domain of criminal offense litigation. no management wants to have any part of it (they are just employees, not worth it to get involved in a criminal accusation), so your case will automatically be transferred to the legal department or their designated lawyers to handle, and most of the company will be obligated to act to protect their "asses". This means they could start counter-sue or even preemptive lawsuit, then you are in serious trouble, you will have to hire a lawyer to answer this challenge. You don't want that.

I did not follow your case very closely, but if I were you, when I notice what might have happened to my child, I will face the day-care directly, first the accused teacher, then the supervisor, then the top management of the day-care, demand for clarification or reassignment of your child to other classes. If they do not do that, and you think your kid is indeed suffering greatly from abusive behaviors, you need to save evidences and start interviewing some lawyers, let the lawyer demand for compensation (note, this is still in the civil domain). Normally day-care centres, out of their fear of reputation losses and bad PR, will settle the case with you with reasonable damages (damage in legal terms means monetary compensation to cover your loss, economically or emotionally). That is probably the best result for you. If they are not giving you the compensation that you think you are entitled to, or you feel emotionally obligated to punish the school or the teacher, then you can contact the law enforcement ask them to start the criminal investigation. I doubt your case justify that, the criminal lawsuit is a very serious matter and it involves many agencies and lots of efforts and large cost, I don't think you want to pursue that.

In terms of credit record, the day-care will probably log a complaint to the credit bureau, but you can also call the credit bureau simply telling them there is an argument involved. Then that record means literally nothing, because in the eyes of credit bureau, both you and the day-care, regardless of the size, are merely private entities. One do not possess more convincing power than the other. So call the credit bureau and turn the complaint into an "argument". It will then not damage your credit record.

Not sure if these are helpful enough. bear in mind I am not a lawyer, I am just an ordinary Joe that has some basic legal knowledge, so if you are pursuing the litigation alternative, make sure to get a lawyer to confirm what I just said, don't act purely based on what I tell you here.

Sorry I prefer to remain anonymous so I won't call you, hopefully this PM will help you a little bit. Get another day-care, there are hundreds of them in Toronto, don't worry about this particular day-care chain, it is just a business, it has no more power than yourself in the eyes of law.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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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枫下家园 / 望子成龙 / 气不过的YNY同学对DAYCARE居然要她们付退DAY-CARE的罚金非常气愤,我也同愤,但她担心被DAYCARE追索而永无宁日,所以三刀给他发个贴,让他不必担心对方会为这点小钱来玩黑的百的。
    • 谢谢三刀同学的热心。我这里补充一下说明,那个day care 的合同规定,withdraw孩子必须2星期前通知,没有提前2星期前通知的必须缴付另外2个星期的费用。
      我们是听到孩子反应的情况后第二天就withdraw的,已经付了一个星期的钱,另一个星期的还没有付,我们当然不想再付这个钱了,因为是他们的过错害得我们孩子没法继续呆在day care, .但是由于CAS也没法verify这个事情,所以day care立刻就来要钱了。

      实际上到今天我儿子内心的伤还存在,我今天一提day care,哪怕是提及别的老师,他立刻表示不想说了。而且他显然还很缺乏安全感,我withdraw他以后带他上中文学校至今快2个星期了,到今天为止我还只能陪著他坐在教室里一步也无法离开教室。中文学校马上两天后结束,等着要上学校的JK了,这样的情况下我都无法把他往JK一扔自己走人了事。若我付给他们钱,我心里一定堵得慌,我儿子的伤痛还没有抚平呢!还不知道我要花多长时间才能抚平他的伤痛呢,就还来跟我要钱!!

      半夜起来,面临着同时两个压力----- 要钱的压力和如何帮助孩建立安全感的信心在折磨我,无法入眠。
      • 再补充一下,最近才发现,这家day care连锁店居然还是non-profit organization. 如果这种NPO报告credit beaurea, 是否说服力比一般的私营机构强一些,就是说明我欠钱不还信用不好的可信度大一些?
        • 您这个问题,命题都是错的,故而不存在。有三刀为您指点路线。睡吧 或者 起来享受这美好一天的新·开始吧!
        • 把钱付了,翻过去这一页。现在裁决已经出来,你没有证据证明人家打了你的孩子,所以你没有理由不付钱。你当然可以打官司,但是赢面有多少?至于孩子,保护孩子是绝对正确的,但是也要教孩子TOUGH,你的愤怒的情绪不要在孩子面前展露太多,会影响孩子的。
          • 同意,这样的事情,无论输赢,对孩子都是有影响的,所以无论如何,赶紧了断是最重要的
            • 没错。但是赶紧了断的办法是不是就马上付账这一条呢?
              • 不付?那就只有去daycare与他们谈,估计弄到这个份儿上,那个daycare也非常生气
                • talk 个P啊?对方一要钱,自己就巴巴地送上去?让它COLLECT好了,最后就是小事化了而已。
                  • 三刀霸道!但明事, 这玩意让咱农民的话来讲“讨个球呀”!
                  • 要是我,有可能会先给信用局打电话,搞清楚怎样 对自己最有利。很有可能把钱先付了,收据保管好。然后再一层一层地投诉要钱,反正也不在乎这个钱,也不影响自己的心情和生活,慢慢折腾嘛。但我不会不付钱,让人报到信用局去,为这点破事影响自己信用。
                    • 一个开心的日子,应该是别人管你要钱要不着,而不是自己向别人要钱要不回来。
                      • 在这个CASE 里,你如何能做到如此开心而又不影响信用?请大家畅所欲言,迸出智慧的火花?让我们也学学
        • 假设错误。collection的程序不是这样的。credit beaurea在这里还轮不到出场
        • 按道理这钱你是要付的。如果当初好好谈谈,daycare可能允许你孩子离开不提前通知。既然你已经选择公事公办,调查结果对对方有利,你不能假设人家会放你一马。这笔债转到追债公司,你没有理由不付的,将来你要到银行借钱什么的就有影响。个人觉得为了赌一口气弄这个不值得。
      • 哈哈哈。。。“通病相怜”房客欠租,股市大跌。老农也有两个压力。不过关他的呢? 太阳出来又是一个艳阳天。老农这就下地去寻开心,您呐,把小朋友抓起来去寻开心。
      • 能不能说句你可能不爱听的:如果我是你的话,我会去找专业人士咨询,或者直接给credit beaurea打个电话问一下。换个角度想一想,为这一二百块钱睡不着觉,担心这担心哪,值不值?
        • 主要也是因为生气而失眠吧!本来不跟我跟我要钱也就认了,但是有点逼我恶向胆边生的感觉。
          • 想开一点吧。要是那个老师是无辜的,daycare岂不是跟你一样生气?
          • 人家也是在例行公事而已,一堆MANAGER拿着账本处理日常事情而已。不用太EMOTIONAL。
      • 如果想让这件事成为过去,让你和孩子的新生活重现开始,一个星期的DAY CARE FEE, 付 了它,这样你不用在去想这件不愉快的事, 把你的精力和时间都花在孩子身上,带孩子去PARK而不是去见律师,陪孩子看动画片而不是学习法律。这些纯属个人意见, 孩子的童年很段。
        • WHY SHOULD SHE PAY?! 对着干干,很锻炼人,以后她一定会遇到类似的事情,不要老想着息事宁人,况且这事儿本来就是息的。
          • 你可以理解成息事宁人,也可以理解成MOVE ON。照顾好孩子是关键。
            • 这些事情根本就不必让孩子知道。
              • 就这位妈妈,孩子肯定知道了
      • 这种事首先要跟家里人商量,你家里人什么意见?另外,你也许应该带你的孩子去看医生,问问有没有什么办法能够让他尽快恢复安全感。而且,作为母亲,我觉得自己就得坚强一些,不要为点小事就烦恼不已,你对事对人的态度会直接影响到你儿子的心理健康。
        • 就是,只要孩子换个环境渐渐变开朗活泼,剩下的,能算多大个事儿啊?
    • 仗义!
    • 钦佩,热心好人。
    • 三刀哥,我有不同意见。当初她是否反应过度,是否有效地保护了儿子被进一步虐待,这个现在来看已经不重要了。既然调查结果出来了,就有几个选择,一是认,二是继续控告M,三是让法庭裁决欠费问题。。。我建议认这个结果,毕竟这是调查了的结果。认,交钱,然后翻过这一页。
      • 同意,孩子未来还有很多页需要翻过去,就从现在学起吧
      • 同意。 YNY同学明显不具备个人同他们斗争的能力,到目前为止也没有寻找专业人士的支援,不如就揭过,把时间精力耗在无谓的人身上,不是不可以,只是不值得。尽快带孩子脱离这个痛苦的漩涡,让孩子和自己早日开心起来才是最重要。楼上说得对,人生还有很多大大小小的坎要过,
        YNY不如就从这里现在开始吧。
      • 不太同意。换了谁受了这么大的折磨,最终还是要付钱,等于全输了,小孩子很快会好起来,大人这伤疤太大了。现在不管是非了(我是一直不认可妈妈的),大伙帮着想个办法怎样能不付钱。
        接着告M不可行了,CAS都说服不了,没有法子再走这条路了。上法庭解决费用问题,那daycare得愿意做原告啊,也许人家给credit center发个报告就完事了,连把这个”债“卖给collect agent 的动力都没有,太小额了。再说了,就这位妈妈的状态,一拖就是一年的法律程序,不把她弄神经了也要把她叟身20斤。
        • 我建议她吞下去,从此认识到自己是有吞下去这样一个胸襟的。这对于培养她将来的豁达一面很必要。如果她想要的总能赢,这是个危险的信号。
          • you suck. dude.
            • 三刀哥,I know that.
              • 38呀,让你姐来对付阿刀。
                一定会把他刺儿个头破血流.
          • 太赞成了
            • 说声算了,其实是纾解自己郁闷的一个手段,然后有意识地忘却这段经历,好好地迎接明天。
          • Bravo!
            I was never a big fan of x888 -- but his recent input to this forum is just great!

            Is it really from the same person who produced so much nonsense before?:-)
            • The me you see now is the real me.
              很难为情,我的智慧竟然迸发在别人有痛苦的时候。还是你对我平时观察得不够仔细?平时我看似胡说八道的话,其实是有异曲同工之妙的,无论怎么变形,都是在说,人活着要开心。
        • 那个根本就不用担心,就几百块的事情,怎么可能兴讼,对公司而言,成本太高了吧?COLLECTION AGENCY告诉他们FVCK OFF就完了,CREDIT BUREAU告诉是ARGUMENT,搞定。
          • Exactly
        • 换了我也要气死了,孩子被打连个说法都没有还得还钱,钱还算了,没有怒骂那个老师一顿心里怎么也咽不下这口气。偶也是路过说俩句没用的,大侠们来出个好主意,主要是让这位妈妈想开了,日子还要过下去....
          • 你不能说孩子一定被打,daycare一定有错。但那妈妈生气是真,我们现在做的是无原则的站在妈妈这一边考虑问题,人家不是来求助的嘛。
            • 去小额法庭可以吗?
          • 我刚才还真阅读了来龙去脉。她儿子投诉被打之后,到现在,只有妈妈确信那是事实。但是,即便那是真的,也不恩那个单凭这点去定罪,而是需要调查。调查之前,他老公,他妈,她朋友,另外一个小女孩的妈妈,都不同意她。调查之后,没有别人或证据能支撑她。就说一声算了吧。
            M也曾经被suspended了,幼儿园也承受了结果,CAS也折腾了,那么多人和机构也都折腾了。广大Rolia网友也折腾了。大家事后的处理态度,算是给这位妈妈一个配合吧。其实,还能让人家怎么样呢?!除非再往上一级折腾,我建议算了。
            • 主要是YNY看来对这里的这些把戏不太熟悉,也不太敢尝试,不然还可以搞民事诉讼玩玩滴。把这坛子水搅的越浑越好,哈哈。大家共同学习嘛,不然某些人出于无知无胆,就只知道给些缩头建议。
              • 三刀哥啊,对于一个已经发生了的事,尽了力就好了。对于你怀疑的事,调查就好了。如果尽力了,别人都帮了,结果不如预期,也是该说声谢谢,该接受的时候了。这之后,如果还不满意,可以再找另外一家机构调查,只是我建议算了,不值得。
                接受,并不代表认同M没有打孩子。只是现在这个社会的游戏规则,就能帮她这么多了。不然就像秋菊那样讨个说法,找议员也可以。但是,我真的希望到此为止。对不起,我对号,我是缩头乌龟了。
                • 我的意思是说,这种事情,轮到有些经验的,不是不可以诉讼,没准还可以获利来补偿自己的气愤,然后再跟大家分享。可惜是YNY看来不具备这么折腾的本钱,不然折腾一下大家都学习,不是挺好的?
                  不然如果这么不愿意折腾,不愿意学习,真的就只能永远缩头了。那个就很不爽了,就只能回房间办公室,大骂加拿大,冬天,白人马那夹啥的。是不是?
                  • 有道理,如果你来征询建议,多半我会让你折腾。
                    问题是,你不会来征询意见,对吗?这件事一开始你也不会这样处理,对吗?
                    • 嗨,保不齐以后有其他的事情要这样处理,人生无常,折腾才是硬道理。
            • 这回基于这样的理由提议“算了”,合理。但是,假如,不费什么力气就把“债”给废了,该不该去做?
              • 可以。我做过类似事件,成功了,但是未必值得高兴。鉴于这个妈妈的性格,我严重建议她学会吞下去,个人建议而已。当然,你可以建议她再折腾。看她是时间和精力多,还是钱多,还是学习说算了重要吧。这些建议大家都给她了,她应该能做一个适合她的选择。
                另外,我不觉得她应该不付钱。但是,如果她成功说服幼儿园免掉,那也是OK的。
        • 这种事要从DAY CARE 的角度来讲,要钱也是完全正确的。家长控告打孩子, 但是无真实证据,调查无果。如果可以违背规定不交罚款走人,
          其它家长要是知道了学样,那不是无休无止?更何况欠钱还钱,天经地义,如果觉得不公平可以再接着投诉,把钱要回来.
          • 这种事情大家如果都如此站在对方的角度,就乱套了,商业不能以人性贪婪为基础运作,法律不能以人性自私为基础而拟定。这里是西方社会,不是中国的道学讲堂!
            • 我喜欢听具体怎么做能赢,但要在自己不受伤害的前提下。因为被不合理对待的时候,我也不是个善主,也是能折腾的那种人。
              另外没有什么道德讲堂,我只是不太信任一面之辞而已。
      • 我之前告诉YNY不必交钱了,因为既然这么不满意,对方也不可能因为这点钱兴讼。于情于理于利,都不会有啥问题。若是楼主如果确定孩子受伤害该赔偿,那就花钱兴讼(民事),但是因为已经有些调查,对方又是NGO大概也太在乎名声受损,所以不乐观。如果
        如果楼主认为对方必须被惩罚,那就去告警察吧,那是刑事诉讼了,自己不会有啥赔偿,虽然赢面也不乐观。
    • Hmm, publicized PM? That sounds like a "breach of trust" to me. Maybe yny should sue you first -- as a warm-up for the legal battles that you are proposing.:-)
      • that's my PM, not YNY's. no unpublicized revealed. hence no breach of trust, intellectual property, patent, trade secret....agreement :)
        • how about trace of privacy?
          • pal, I don't have any legal/contractual duty to YNY. even for a moral one I have given her enough advises, far more than guys like you who just know trash talking. cut me loose, alright?
            • That I respect -- especially on your (self-claimed) income rate.:-)
              • 如来呀,
                打人不脸,骂人不接短呀. 嘻嘻
              • 这跟俺的INCOME有啥关系呢?你说说俺的INCOME是多少?我自己都好久没算过了,你帮俺算了?
    • All valid advices -- very thorough -- but largely misguided. The top priority for the "angry mother" to deal with is:
      her own anger
      ===========
      ,
      which is evidently threatening the wellbeing of her own familiy, friendes, the society she lives in -- as well as her own personal life.
    • 如果不能证明幼儿园过错,怎么能够不按幼儿园的POLICY来办呢?该给钱就给,否则就是人品问题了。虽然你不给钱,人家也拿你没太大办法。
      • 对方对POLICY算个P啊?YNY自己的POLICY就是伤害我孩子了就不给钱,谁的POLICY管用啊?自己的POLICY最管用!
        • 没啥,我就是说,没品而已。
          • 骇然啊,是不是乖乖地付工资给对方来打自己孩子就是特有品?这是什么样的奴才啊?
            • 对付无赖,你可以用无赖的办法,也可以不用。取决于你。
              我不知道谁在谁眼中是无赖,这个是问题的关键。打孩子的事,没证据;不按规定付钱,证据却确凿。唉。
              • 不需要证据,证据是否确凿是法庭上的事情。YNY认为有就是有,其他的都不足以左右YNY该怎么干。
    • 三刀通篇提供的最有用的建议是给credit center联系,把对方的报告给dispute掉。这样处理不知道行不行:
      1 跟daycare表明(可以书面):不是无故不付钱,而是你们did not fulfill the duty of care" or "violated the fiduciary responsibilities”导致我们做了emergent withdrawal。我现在正在pursue further legal assistance,账务问题会在整个case的最终结果里面解决。(不要提CAS,可以表明你在pursue更多的赔偿,不要让对方了解你的“进展”)

      2 从此把这件事情给忘了,只是要随时了解credit center是否有他们的报告,一旦发现,立即dispute。不要在别人没有报告的情况下自己主动申报。------ 这里面有些情况我也不了解:1 是不是一个credit报告被put into "argument" category后,从此就结束了?2 自己是不是会收到credit报告的通知?。。。

      高人们指点指点吧。我的思路是把对方的“债”给废了,第一这是非常可能的,第二这对这个妈妈心理意义太大了。
      • 俺们书记也有不体恤民情的时候, 高高在上乱放炮! 哈哈。。。 你以为一个小小的DAYCARE 能像咱书记一样,说挂谁就挂谁! ? 红卫兵进城了。
        • 这人回我的帖子,我看不懂,羞愧。谁来指点一下?
          • 他的意思是说,CREDIT BUREAU也不是谁都可以随便载入记录的。对方如果以为可以随意诋毁你的CREDIT RECORD,就如同进城的红卫兵以为掌握了随意生杀大权一样。
            • 这人一向不好好讲话,老讲鸟语,累人。还老是千篇一律的演木偶剧:老农、下地、城里人。。。是真的玩世不恭,还是在掩饰什么?你跟他套的很好,我一点看不出乐趣。再指教一下?
              • 你可能比我们年轻少许,或者是闽粤浙那边的人士,他这个讲话方式你大概不太懂,其实我也要费点事才能看懂,因为这是一般比我大个七八年的哪辈子人的幽默,但是一旦看懂以后就非常有趣。
      • 不需要告诉对方你在兴讼,不论是民事还是刑事,更不要书面。就告诉对方他们没有尽到责任和自己不满意就行了。最好让对方进入小额COLLECTION的程序,就小事化了了。不要刺激对方迎战进入法律程序,因为YNY的赢面不大,也不想搞民事对抗来获利。
        不象鄙人,鄙人是肯定搞民事诉讼的,只要律师有一定把握,不就是以小搏大玩一场吗?何况还有很多BLOOD SUCKING LAWYERS就喜欢免费搞这种CASE - 前提是,要对方的POCKET足够DEEP。
        • 书面可以被对方利用也可以是对自己的保护,关键是表达了什么。只传递一个信息:事情还没有完,钱的事情等完了再说。不给具体信息,不会刺激对方进入诉讼的,对方可能会等,这一等,结果会怎样呢:
          1 时间一长对方自己把它消掉了。小额嘛。
          2 卖给collect。collect是否接都是问题,接了,不理睬就完了。
          3 是否报告credit我都怀疑,假如报了,就按你的办法给argument掉(但我不了解这一点)。
          4 对方始终保留这个account,时不时催债。---- 永远不理睬。
          5 对方上小额法庭,一接招,就看和解的怎么样了,这里面有风险的;二不接招,不出庭,关键是:不接传票。

          我是一直批评这个妈妈的。但是人家也是几次pm,毕竟同胞,无原则支持一下吧。正常情况,我是不希望大家这样干的,有点耍无赖了,也有损华人形象。但是,我还有一个支持这位妈妈的原因:我始终没有抹去对M老师”歧视“的猜测。假如,假如。。。是真的歧视(不管程度大小),冲着这位妈妈的能力,那是一定吃闷亏的(CAS的调查时查不出这样微妙的东西的),如果是这样,不付钱那就是一个最基本的补偿了;付钱,可真叫他妈的冤啊。
          • 不接传票的前提是付清所有欠款,传票上就这么说的
            • 你要是听法律的,你就别来”玩“法律了。
          • 在西方社会,无论在职场还是法庭,千万拿出啥高风亮节道德形象啥的,那个不管用,西方文化不会爱上陌生人的:自忖自己都是无赖,陌生人自然也都是无赖。道德形象是在私下朋友圈里才好使的。所以YNY没啥无赖的,于情于理都不该交钱,何谈无赖?法律不等于道德,合同条款更不
            。。。等于道德,何况DAYCARE的IMPLICIT CONTRACTUAL TERMS就是不虐待孩子(靠,这不是废话吗?),对方到底是否真作了也不重要,只要YNY认为他们作了就足够JUSTIFY自己“耍无赖”了。

            你说的五条,基本都是对的。除了小额法庭,根本不可能,DAYCARE派个专员跑法庭好几趟去要几百块的AR?专员的跑腿费人工费是多少?我要是这DAYCARE的老板,肯定炒了派人去小额法庭的那个马那夹。
            • 你没有回答我想了解的一个问题:credit那边变成argument以后,是否永远就是argument了?没有下文了?
              • 这也是我的会计告诉我的,我忘了是ARGUMENT还是DISPUTE,本来我是准备去弄的,结果后来和那个债权方达成协议了,对方就出具证明吧记录销了。所以我也没有具体去作,但是那会计信誓旦旦地说没问题。你可能要打电话查一下。
    • 我最近刚跟儿子day care (YMCA) 的supervisor谈过暂停2个月缴费的问题,一开始她先说按规定要75%的费用才能hold位子,交涉一番后说她可以帮忙申请什么补助,我交50%,我坚持之后就改free了。day care的supervisor在这件事情上绝对有权利少收的
      因为所有的规定都有例外的情况。以一个day care的负责人来说,解决几百块钱的事情都是在其职权范围内的。

      yny的儿子因为那个老师才要转学,虽然CAS无法认定打人事件,不能告他们,但对于day care来讲,它的管理是有问题的,这件事情再闹下去对那个supervisor的工作肯定是负面的影响。

      建议心平气和的跟supervisor谈一下,不要激动,不要冲突,诚恳的表示想尽快解决,对于已经支付的1半费用你不打算要回,这是你的最大让步,还剩下的1半坚决不会支付。如果supervisor不能决定,你将继续跟她们总部交涉,连被扣掉的钱也得要回来。总之一句话,想要剩下的钱——没门!

      这种连锁的day care的好处就是,机构庞大,效率不高。你解决不了?ok,我找你的上一级。越往上级人越忙,越好解决。只要不是原则性的问题(比方说要day care道歉赔款等等),其他都是小事。你这少交1个星期费用的事,比芝麻还小 :)
      • Your suggestion may work. But how much time the mom has to spend? How many calls she has to make? Why don't spend the time doing sth more important? As I remember she is looking for a job in GTA. That's much more important than this.
        Get a new job, move to new environment, the kid will be happier again.
        • 我也是这么觉得,孩子的情绪是受大人影响的,我觉得这个妈妈快点走出这件事的阴影吧,否则孩子一直都会受累.
        • 如果她不想付钱,以上我的经验希望对她有帮助。至于到底要不要付钱,这是yny自己要作的决定。
      • "yny的儿子因为那个老师才要转学,虽然CAS无法认定打人事件,不能告他们,但对于day care来讲,它的管理是有问题的,",这是怎么得出的结论呢?一个3岁孩子申诉被老师打了,调查完了但未发现足够证据。如果能得出“管理有问题”的结论,那可以类推到
        “凡是孩子自述被老师打了,那个幼儿园管理就有问题。”
        • 管理没问题,一切完美,谁还来投诉?有家长投诉本身就是说明管理上存在不足,有改进的地方。当然,如果你非要在这里挑字眼,随你便。
      • 学校免去这个钱确实小事一桩。但是,千万不能去谈,因为事主的情况已经完全失去了为钱而”谈“的余地了,反而会陷入巨大被动。事主现在不能有任何”示弱“的表现。
    • 全家一起去评理.让DAYCARE和那臭女人认识到自己错误.至少也不让她们过的像没事发生一样.一次不行去2次.3次. 让儿子知道遇到坏人别怕,家长会保护你, 更不要对学校有隐影.人要学着长大. 钱是小事.能争取免掉最好.免不掉最后丢在她们脸上,咱和儿子一起MOVE ON. 去JK过新生活.
      • 我的意思就是出口气.表面功夫做好.别给对方报警的机会. 而且要给DAYCARE 一种你很委屈也很气愤地感觉. 钱是小事.不要为此破坏CREDIT,那就得不偿失了.
        • 就是这个意思,
    • 建议带孩子去看心理医生。这个事不解决好,会影响你孩子一生。如果在新学校他又有类似投诉,就非常严重了。
      有的孩子是会撒谎的。孩子知道用自己的方式达到目的,即使仅仅3岁。
      又: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仅仅因为这个事,你就不交钱,你在给孩子一个非常不好的教育。
      • 你这厮,YNY若是找你,真是问道于盲。
      • 兄台,这事在孩子这边就打住罢。小孩子记不了那么长远,淡化就好。将来长着呢,别指望这一件事就把他培养成什么的。钱是大人的事,不理就不理,理就给钱买平安,跟孩子没关系罢。饶了孩子。
        • 有时候,退一步海阔天空。想一想孩子的幸福与健康成长是否比出气,争赢,钱更重要。
    • You suggested nothing. Nothing that is clear/detail/concrete enough that provide any value anyway. by sandao (三刀) at 2010.8.10 20:01 #6221500@0
    • sorry to disappoint you. but you are talking trash. -sandao(三刀); 8.10 20:01 (#6221502@0)